保险业防风险更趋严格,地方债风险更受监管关注。
据《证券时报》报道,近日,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严禁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报道称,上述文件还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保险机构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外,地方政府不得对保险机构投资业务中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
目前保监会和财政部官网还未公布《证券时报》的上述文件,但华尔街见闻发现,北京时间1月17日,保监会官网公布了一项保监会要求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培训中心等“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
上述通知披露的《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明确三大任务二十一项细则,其中一项“坚决打击违规投资行为”明确提到“严禁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计划时限为三年,优先级设为三级,是该方案中显示的最高级。

上月公布江苏、贵州两省20个市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责情况后,财政部整改报告提出,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
去年地方债发行已经大幅缩水。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去年全年,中国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3581亿元,远低于2016年6.05万亿元的总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