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舟山监管分局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舟山分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形成风险、操作风险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人民币45万元。
中国银监会舟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交通银行舟山分行)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舟银监罚决字〔2017〕2号 |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单位 | 名称 | 交通银行舟山分行 |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徐建平 |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信贷管理不审慎形成风险;操作风险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 |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45万元 |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监会舟山监管分局 |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1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