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网贷整改大限只剩3个月的时间。为了让自家的P2P业务更合规,很多想生存下来的网贷平台都在积极采取行动,比如说上线银行存管、对接小额资产等等。小编留意到一件新鲜事,网贷业流行起了“分拆”潮,近期有多家平台剥离了P2P业务,其中不乏很多知名平台。
和混业经营说拜拜
自8.2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发布以来,已有多家网贷平台先后宣布“集团化”,并对网贷业务进行独立分拆,为的不过是符合监管规定。网贷平台纷纷宣布集团化的原因,宜盛宝小编认为可能是《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禁止”项所导致的。
网贷机构不得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也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说白了,网贷平台的混业经营被禁止了。此外,P2P网贷平台的“穿透式”监管原则也已确立,因此不存在网贷平台不承认自己为网贷平台即可免于被监管的情况。所以网贷平台想要生存下去,各项业务就必须进行拆分。
套路几何?
根据观察,最近宣布拆分的几大平台,走低都是相似的套路。从《暂行办法》对P2P的界定来看,主要特指信息中介下的点对点借贷业务。然而,在国内扎根发展的P2P平台的业务种类更加多元化,既有这种单纯的P2P业务,也有互联网资管业务,还有持牌金融机构产品的代销业务,所以它们大都选择将P2P业务独立拆分出来,和其他理财项目由不同的主体来运营,实现分业管理,迎合监管的要求。
并非所有的拆分都合格
业内人士透露,在平台追求合规的同时,也有个别平台通过拆分P2P来规避网贷限额监管。将与金交所、基金销售公司合作的业务与P2P业务剥离,分别单独成立公司进行运营,超额业务企图通过“我不是P2P”来规避监管,到底能持续多久未可知,而且上述机械拆分仍存在合规问题。小编还注意到,当前网贷信息中介平台普遍已与银行开展资金存管合作,但拆分后的其他投资理财业务多数未进行存管,其中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拆分是不是灵丹妙药?
分拆P2P业务会是所有平台实现合规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其中一颗“灵丹妙药”吗?恐怕不太可能。观察拆分的平台,不难发现都是业内比较大型的网贷平台,的网贷平台,而对于许多中小型平台来说,业务会比较单一且尚没有形成规模,不可能集团化后再拆分。而对于那些能够拆分的平台,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拆分,也必将面临资金、人力成本以及管理难度的提升,再加上合规的银行存管成本、备案登记成本等,很多平台是承担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