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借贷第一大省广东地区相关监管细则相继亮相,这标志着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已步入下半场。值得一提的是,《备案细则》明确了资金存管与备案的先后顺序:可以先备案,再进行资金存管。严防备案后平台跑路,《备案细则》需要递交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风控、信息技术等主要部门负责人基本信息资料和近1个月内的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
继2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广东省金融办)在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次日,广东省金融办再次公开征求对《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备案细则》)的意见。“广东省无论从平台数量,还是成交规模,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最大的。其业务发展在全国走在了前列,自律监管工作也没有落下,也是动作最快的。”对此,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互金咖表示。“而且,广东省相关主管部门在制定此《备案细则》时思路很清晰,备案和监管要达到什么目的;将网贷机构纳入监管,相关工作应如何一步一步去推进等。”
值得一提的是,《备案细则》明确了资金存管与备案的先后顺序:可以先备案,再进行资金存管。将行业合规推进中的拦路虎—资金存管这个问题解决了。这样就不会因小失大,影响整体监管工作的推进。如不硬性要求先进行资金存管再备案(因资金存管不是平台单方面可以解决,部分银行在对平台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会将备案作为介入其存管系统的指标之一),对于一些存在非原则性、问题影响不大的网贷机构,允许先备案后再整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