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网贷平台热衷于与金交所合作代销非标债权以及大额标的绕道金交所发行等合作模式,监管部门已经有了最新说法。
互金咖独家获悉,近日在有关地方监管部门组织的一场闭门政策宣讲会上,来自监管部门的权威人士对于上述监管套利的做法给出了明确表态。
“网络借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模式参照执行十三条负面清单。”对此,上述权威人士强调。
“在网贷平台十三条负面清单中,涉及到自发、代销、类资产证券化、房地产、期货、融资并购,都是禁止业务,不绝对不能碰的。”对此,一家平台负责人告诉互金咖。“宣讲中的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及重点就明确提到了从事债权转让、类资产证券化、股权众筹等‘红线’业务。”
所谓类资产证券化,线下非标准的企业债权通过网贷平台对外进行转让(相当于场外ABS)。目前,我国的网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都没办法组建合法的SPV(特殊目的实体),没有做到使证券化后的资产出表,因此,只能算作“类资产证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