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银监会的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已于上周正式定稿,今年年底前有望正式下发。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从实际操作出发,定稿在涉及操作层面的个别条款作出了修订。”该知情人士称。比如,征求意见稿中对存管人的具体要求中,第九条第二款要求“具有自主开发、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而定稿对此进行了补充修改,删除了“自主开发”的说法,调整为“自主运营和自主管理”。
对此,该知情人士解释称,目前,除了工行、建行、招行等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具备自主开发能力以外,大多数中小商业银行在存管方面的技术储备力量并不充分。监管层认为,在不影响银行独立从事资金存管业务的基础上,银行在支付通道环节和系统技术搭建等环节中可以与具有成熟服务经验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等开展合作。
“此前,虽然监管层对存管银行明确了责任边界,鼓励银行开展存管业务。但是,大型银行推进存管的动力明显不足。”该人士说,“与此同时,就技术开发而言,尽管大多数中小商业银行推进存管的积极性较高,但这方面的技术储备力量并不充分。因此,允许有经验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商参与开发也是当前的现实所迫。而在实践操作中,作为存管主体的城商行引入外部技术力量已成为行业普遍现象。”
不过,当天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未能联系到银监会相关人士作出置评。12月12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亦表示,近期,监管层考虑作出的一个最大变化就是,银行存管工作或将放在网贷平台备案之后,而不是强制银行先去做,这也是考虑了实际情况,做出的一个重大调整。“按照整治活动来讲,之前一直是先要求资金进行银行存管,使得整治工作一直卡在这个地方,推进不下去。现在根据实际情况做了这样一个重大的调整,接下来的工作料也会加速去推进。” 方颂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