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时贷前言:如果P2P平台不能起到信息中介的作用,那跟高利贷公司又有啥区别呢?
如果P2P车贷平台不能起到信息中介的作用,那跟高利贷公司又有啥区别呢?P2P车贷平台必须要起到信息中介的作用,通过自身的大数据风控系统,并借助互联网征信机构和传统征信机构,帮助出借人筛选借款人,降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如果做不到这一点,P2P车贷平台存在的理由就无从谈起。
信息不对称的民间借贷会怎样?
假设有两类想借钱的人(卖方),一类是真正的融资者,另一类是纯粹的诈骗者。显然,诈骗者出的利率一定更高,因为他根本没有想过还钱。如果出借人(买方)难以判断是融资还是诈骗,根据阿克洛夫教授的理论,民间借贷市场最终将只剩诈骗者,而真正的融资者被驱逐了。
再进一步讲,如果出借人能分辨融资者和诈骗者。但是融资者有两种类型:低违约率的好融资者和高违约率的坏融资者。融资者自己知道自己的违约率,所以坏融资者愿意出的利率更高。如果因为信息不对称,出借人难以分辨好融资者和坏融资者,根据阿克洛夫教授的理论,民间借贷市场最终将只剩坏融资者,而好融资者被驱逐了。
这就是前几年民间借贷问题爆发的原因所在。早期的民间借贷还基本局限于熟人之间,相对而言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所以没出什么问题。但是前几年民间借贷范围扩大,很多人通过高利贷公司(我老家浙江称之为高炮公司),借给了根本不熟悉的陌生人,问题就出来了。
我们现在来分析P2P。《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那么,P2P是不是简单地把民间借贷搬到互联网上?P2P能解决民间借贷的上述问题吗?
阿克洛夫教授从理论上分析了二手车市场的失灵,但现实当中我们知道二手车市场仍然运行良好。为什么呢?因为二手车市场存在公正专业、并且受买家认可的二手车评估机构。也就是说,二手车评估机构起到了信息中介的作用,从而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显然,高利贷公司没有起到信息中介的作用,从而导致了民间借贷市场的崩溃。
如果P2P平台不能起到信息中介的作用,那跟高利贷公司又有啥区别呢?
如果有区别,那也只能是通过互联网,把风险从一个区域扩大到了全国。这不但不是好事,还是坏事。无怪乎很多人说,“P2P平台就是互联网高利贷公司”。
很多P2P平台就是这么做的,他们简单的把自己定位成“广告中介”,帮你发布融资信息,进行撮合。事实上,这种“广告中介”是根本没法发展起来的。
很多P2P平台宣称,我们做的是长尾端的业务,是普惠金融。我们的融资者是那些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意服务的人,我们给他提供了一个融资渠道。我们的投资者是除了存银行其他投资都不懂的人,但银行存款利率又非常低,我们能提供更高的利率。
但是,你连身边的人都不敢借钱给他,为什么会借给一个远在2000公里外的陌不相识的深圳人呢?只是因为你原来不知道深圳有这么一个人,今天通过互联网在P2P平台上看到了?
事情要是这么简单,那淘宝不就早成了中国最大的P2P平台了,史玉柱不做P2P不是亏死了?
但现实是,过去几年,中国P2P规模确实快速增长,好多陌生人之间通过P2P平台进行了借贷,为什么?
第一,出借人的轻信所致。身边的人你不借,因为你了解这个人,觉得借给他不放心,但是对于P2P平台这一高大上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它推荐的借款人,你就轻易相信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么多打着P2P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能够“成功”的原因。
第二,好多P2P平台采取了一些中国式的手段。比如担保、保险等等。好多P2P平台上的借款项目都采取了担保公司担保的模式,如果借款人还不上钱,则由担保公司偿还。事实上,出借人决定是否借出这笔钱,看的根本不是借款人怎么样,而是担保公司怎么样。我经常讲,这个时候,即使借款人是条狗,出借人也会借钱。
“广告中介”的P2P平台是不可持续的,也玷污了互联网金融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