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致电:137-9934-5320服务时间:10:00-17:30
网站公告 新标预告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提前还款
深圳破118宗非法集资案 P2P类占比37.8%
作者:小微时贷
点击量:412
发布时间:2015-12-24 16:50:19

小微时贷前言:昨日,深圳警方表示,今年共破获118宗非法集资案,P2P网贷领域的非法集资案占比37.8%。


昨日,深圳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破获非法集资案118宗,其中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占总数的37.8%。警方有关负责人向记者揭露此类犯罪的三大特点,提醒市民加强防范。


特点一:犯罪手法极其隐蔽

非法集资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不法企业为显示“实力”,租用高档写字楼办公,让投资者知晓的业务宣传活动从公开化、半公开化向“地下”活动转移,利用亲戚、朋友相互间的信用进行传递、扩散,模糊“特定对象”与“非特定对象”的法律界限。还有一些不法企业打着金融创新、公益环保、合法民间借贷等幌子迷惑投资者,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特点二:网上网下结合犯罪

“非法集资正由‘现实社会’向互联网‘虚拟社会’蔓延,呈现出网上、网下结合的特点。”该名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一些职业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打破地域界限,隐藏在幕后操纵犯罪,在境外注册公司,设立资金盘,并将客户数据服务器托管在境外,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以投资虚拟货币、原始股权、网络商城、金融互助社区等名义,通过拉人头提成等传销手法在境内发展投资者,利用境内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来骗取其信任。


特点三: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犯罪较为突出

今年以来,深圳市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占总数的37.8%。

据介绍,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发布虚假借款标的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设资金池,一些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一些网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

今年8月,深圳掀起“经侦风暴”,先后介入调查融金所、国湘资本等网贷平台。深圳警方指出,国家关于非法集资的规定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公开宣传;以高息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12月22日,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创新与风险治理研究中心筹建负责人杨东在“互联网金融保险保障合作模式创新研究项目启动会”上表示,当下伪P2P、伪众筹等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帜造成诸多社会乱象,事实上,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很好,目前的非法集资等并不属于互联网金融范畴。


客服热线(工作时间:10:00-17:30)
137-9934-5320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78号海润滨江花园41号楼1802室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 理财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