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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禁止销售理财、基金 混业经营或面临挑战
作者:小微时贷
点击量:619
发布时间:2015-12-08 16:20:27

小微时贷前言:P2P监管办法进入内审阶段,实行负面清单制,禁止P2P销售基金等,意味着混业经营的P2P将面临挑战。


记者昨日获悉,P2P管理办法已处于内审阶段,将于本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P2P管理办法的总体思路是,实行负面清单制,同时,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地方金融办负责风险防范与处置。这意味着P2P将不发牌照,而是采取类似小贷协会的管理方式,推动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等。

负面清单包括P2P不得自融自保,不得保本保息,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将融资项目期限进行拆分等业内默认的监管原则。P2P也将不得销售理财、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更不得进行股票配资业务。这意味着那些混业经营的P2P公司将面临挑战。


禁售理财及股票配资业务 混业经营面临挑战

据了解,《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办法》(下称《办法》)的总体思路是,实行负面清单制,在严禁十几项业务的同时,也对符合法律法规的创新业务予以空间。同时,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地方金融办负责风险防范与处置。这意味着P2P将不发牌照,而是采取类似小贷协会的管理方式,推动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等。

同时,《办法》将不对P2P公司设置注册金门槛,亦无杠杆倍数限制。而此前,市场预期P2P将设置3000万~5000万元的资金门槛,并有10倍杠杆限制。

“负面清单”包括:P2P将不得进行自融自保;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向非实名用户推介项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这些均为业内默认的监管原则。

同时,P2P也将不得销售理财、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不得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更不得进行股票配资业务。这意味着那些混业经营的P2P公司将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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